原标题:当年李登辉想“扫荡”台北路边摊,蒋经国不准!于是才有了后来的夜市
最近,地摊经济成了大家热议的话题,作为人间“烟火气”的代表,路边摊的故事不胜枚举,今天要跟大家说说台湾路边摊的历史。
台湾在开始使用电灯之后,出现较具规模的夜市。有些流动夜市位于偏僻区域,照明电源由发电机供应。那时,通常都是一些卖小吃或是日用品的摊位集中在一起,形成自然的夜集市,如基隆庙口夜市、台北华西街夜市、台中逢甲夜市、高雄六和夜市等。
这样自然形成、缺乏管理的夜市,占道、卫生等问题自然不少。
1952年,台湾省政府颁布《台湾省各县市摊贩营业管理规则》,确立摊贩管理原则和证照制度,包括:摊贩应由县市政府“指定市场用地尽量容纳”;场地不敷所需时,才另行规划“摊贩营业区贩卖场”;以及为摊贩建立证照,并责成警察局发放许可证等。
1975年,台湾当局对“摊贩营业管理规则”进行修订,除了再度指示多盖市场容纳外,并限制摊贩的资格,必须符合以下规定之一:如低收入户、经发证或登记有案的摊贩、残障者,以及经村里长证明家有负担但没有固定职业者,于是摊贩又和“社会救助”挂钩,更强化了其救助边缘弱势族群的形象。
后来,发生了一件事,让摊贩的生存环境更加宽松。
1980年,李登辉任台北市长时,曾雷厉风行地表示要“扫荡”摊贩,整肃市容,但扫了几天后,李登辉就扫不下去了。
因为,当时任台湾地区领导人的蒋经国指示,“摊贩的存在是社会及经济迅速发展产生的现象,将来民众所得达到一定水平,摊贩自然会消失,管理摊贩的目的,不是要消灭摊贩,我们要照顾低收入者之民生问题,不可只知取缔,而忽略辅导”。
蒋经国认为,辅导比取缔更为重要。
1987年,台湾第一个由政府辅导的饶河街观光夜市成立,政府开始介入夜市管理。
当时,台北市政府为解决八德路圆环的摊商占道问题,与饶河街的居民沟通,结果整街居民一致同意当地摊贩进驻。
让人意想不到的是,饶河夜市成立之后,住户与摊商都获得良好的收益。
此后台湾各地政府纷纷效法,成立观光夜市,
也意外成就了台湾独具特色的夜市文化。
海峡导报记者 林靖东游戏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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